北京市非营利性医保定点医院 医保编号:06155002
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全站地图
您现在的位置: 北京京仁医院妇科 >> 计划生育 >> 人工流产 >> 计划生育正文
  引产前后的注意事项          【字体:

引产前后的注意事项

作者:佚名    计划生育来源:不详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5-25    
   妊娠12-24周,用人工的办法中止妊娠叫做妊娠中期引产。
  这一时期的特点是胎盘已经形成,胎儿较大,骨骼变硬,娩出时需要充分扩张子宫颈。另外,          由于子宫增大,子宫壁充血变软,手术时容易损伤子宫壁,因此中期引产要比早期人工流产难度大,并发症多,故应尽量做早期人工流产。 

     引产前后的注意事项

      孕妇在引产前一定要禁房事1周,洗澡,尤其是下腹部及阴部更应清洗干净;引产时医生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;引产后如有阴道出血、发热,应查明原因,清除宫腔内的残留组织以止血及避免感染源的存在。患者一旦出现发热,要做细菌培养,并予以大剂量的抗生素以控制感染。还应避免盆腔炎、腹膜炎或败血症等严重并发症的发生。 

 
计划生育录入:admin    责任编辑:admin 
  • 上一篇计划生育:

  • 下一篇计划生育:
  • 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
    为什么引产后下腹会疼痛?
    中期妊娠引产技术?
    中期妊娠引产有哪些并发症?
    什么是中期妊娠引产?有哪些
    孕妇在哪些情况下须做引产术
    剖宫取胎术
     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    Copyright @ 2004-2006 北京京仁医院妇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64311号
    医院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西罗园4区34号 健康咨询:010-87204468 技术支持:京仁网络
    本站资料仅供参考,不能作为诊断依据,如涉及版权请联系我们,本站及时删除
    网站制作QQ:1798697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