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非营利性医保定点医院 医保编号:06155002
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全站地图
您现在的位置: 北京京仁医院妇科 >> 计划生育 >> 药物流产 >> 计划生育正文
  药物流产后的注意事项 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 【字体:

药物流产后的注意事项

作者:京仁妇科    计划生育来源:京仁妇科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6-12-9    
  药流虽有不少优点,但并非象坐在家里嚼口香糖一样简单。除药物本身有一定局限外,病人的选择与药物的规范使用都有医学上的要求。倘若使用不当,轻者达不到流产的目的,重者可能令服药者大出血乃至生命危险。

    1.组织物排出后需在医院留察1小时。若阴道流血不多可以回家休息。
    2.流产后2周内适当休息,吃富有营养食物,不做重体力劳动。
    3.注意会阴清洁,阴道流血未净时禁盆浴及性生活。
    4.流产后的最初2~3天,阴道流血量一般相当于月经量或略多于月经量,若阴道流血量很多或持续不净要及时就诊。
    5.未见组织物排出者用药后观察2周,期间大、小便时应注意有无组织物排出。每周送尿作妊娠试验检查。
    6.流产后可能很快恢复排卵,应采取避孕措施,以免再次妊娠。


 
计划生育录入:admin    责任编辑:admin 
  • 上一篇计划生育:

  • 下一篇计划生育:
  • 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
    什么叫无痛人流
    无痛人流怎样最安全?
    双腔减压无痛人流 人流选择安
    参加中国第二届计划生育/生殖
    京仁妇科引进最新人流术:减压
    为什么无痛人流也要早做?
    妊娠呕吐
    多胎妊娠
    关注高危人工流产术
    寒假将至,“少女妈妈”人流
     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    Copyright @ 2004-2006 北京京仁医院妇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64311号
    医院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西罗园4区34号 健康咨询:010-87204468 技术支持:京仁网络
    本站资料仅供参考,不能作为诊断依据,如涉及版权请联系我们,本站及时删除
    网站制作QQ:179869707